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二、项目背景:由于我院质量管理方面业务的不断增长,需要该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改造,特采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三、采购方式:院内议标
四、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 1套 | 19.5万 |
注:
1、供应方需要负责对软件使用方人员的培训,并向使用方提供技术文档;
2、供应方需要提供软件的免费培训服务;
3、软件详细需求详见附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技术参数需求说明》。投标时供应方需对其中商务性响应条款提供书面承诺函并附公章。
五、项目时间:60日
六、项目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有效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定金。
2、系统整体功能上线试运行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有效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75%。
3、项目免费维护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维护期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有效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5%。
九、开标时间
请有兴趣参与投标的公司在2019年12月6日下午3点带齐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对技术参数需求及商务要求的响应文件、项目报价(加盖公章)来我院网络中心参加开标。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网络中心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