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陪护服务项目遴选补充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就2017~2018年度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现因遴选文件有修订,特发出本补充公告并延长招标期,请已递交参选文件的单位取回文件,同时向我院索取修订后的遴选文件,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递交参选文件。同时,邀请其他符合要求的参选人就该项目提交参选密封资料。
一、遴选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地点及期限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住院患者陪护服务 | 院本部、南院区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参阅本文件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参选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能缺漏。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20日
2、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20日
3、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护理部护工管理组
4、遴选文件数量:一正本五副本
5、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所有投标人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没有中标者7天内无息退回;中标者自开标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完成合同签署,则视为弃标,同时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7、遇特殊情况或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时,我方有权适当延长招标时间。
四、参选人资质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参选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参选人具有开展同等级医院陪护服务的相关资质;
4、参选人具有机构社会保险登记证;
5、注册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6、在行业中没有品德、信誉、操行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参选人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或其他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提供由参选人为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缴交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有兴趣参与遴选者可在报名时间内(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 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到我院报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逸仙楼17楼护理部护工管理组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20-34071705
传真:020-80332505(医务科转护理部)
邮箱:526134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