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商铺招租信息

发布日期:2012-07-20

 

一、招租内容:

越秀区长堤大马路374号之二商铺,约14平方米

经营范围要求:商铺不得用于餐饮或堆放危险品,不得从事构成环境噪音及污染物排放等非环保行业。

二、招租要求:

1、租金实行最低限价,租金不得低于580//

2、签订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三、租赁申请人的条件:

1具备租赁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信誉良好,符合出租方的经营要求(招租方有权核定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资质,有经营经验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3非广州市户口自然人需有具广州市户口和稳定收入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720201289(节假日不办公)。

            受理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2、报名地点: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803室。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原件

4、联系电话:020-8133250381332365     联系人:钟先生

 

总务科

   2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