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现对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病房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联系人: 李少聪 联系电话: 020-81332803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900万元
五、 资金来源: 国拨+自筹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等过程监理服务。
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招标内容:中山楼3、14-21层,广协楼4-5层装修装饰工程(含办公家具)、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装修改造总面积约4100平方米;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30-16: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科(中山楼801室)。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至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辖区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 5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审核。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
十三、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按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 9 月 2 日;评审地点: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评标室(中山楼901室);评审结果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 9 月 3 日
十四、本公告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