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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LED电子屏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6-28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LED电子屏维修项目,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招标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mhsysNJ11001

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LED电子屏维修采购

3.  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配置要求

1

LED电子屏维修

含控制卡与显示软件

8

提供软件源代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报价。

注:认为需要到现场勘探者请与招标人联系。拟于20116 29日至201174日上班时间,招标人派专人协助现场勘探

4. 工程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5. 工程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北院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广州市内设有分支机构,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   投标人必须具有2010年以来广东省内同类项目成功案例,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4)   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投标体。

7.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在2011629 日至20117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领取招标文件(可以提供电子版),提交保证金收费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网络中心

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岭南楼1A

电话:020-81332305

传真:020-81332809

联系人:小姐 、仓小姐、先生

 

参加投标代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第6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8.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1年7月1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17月1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九楼会议室

11.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请在开标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退回招标文件。

12.投标人须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财务科交纳保证金1000元。

13.本招标文件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网络中心

联系人: 小姐、仓小姐、先生

电话:020-81332305

传真:020-8133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