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申报中山大学2017年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校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部署和安排,现启动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7年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申请人为我校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工作较突出,具有竞争未来大科研项目或高层次科研人才潜力的青年教师开展系统的自主创新研究工作,培育新一代的学术带头人。 3.申请人未获得过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重点培育计划项目、校基金后备重点课题等资助。 4.申请人无在研的学校科研项目。 5.本年度已申报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者不得同时申报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 6.申请项目内容未获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二、组织方式 自由申报,学校科研院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答辩、评审,择优资助。 三、资助经费及研究期限 医科资助经费为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 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并须配合学校财务规定的开支进度(每年6月30日前须开支50%,9月30日前开支75%)使用经费,年度结余经费学校将于11月10日前收回学校重新统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下载相应学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青年教师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按要求填写(附件1)。 2.申请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4.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附件2)填写申请书封面的“申请代码”。 五、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完成内容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发送申报意向表(附件3)至科研科邮箱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 发送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至科研科邮箱进行初审 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初审通过后,打印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包括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请装订在一起)连并电子版交科研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翠薇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地址: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