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开展我院2016年度“逸仙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我院2016年“逸仙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申报评审工作按《逸仙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院科发〔2013〕2号)(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本院在职职工;
2. 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
3. 已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能独立组织研究工作;
4. 曾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
二、培养方式
逸仙优秀医学人才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出国学习深造1~2年为主;第二阶段为我院培养阶段,培养期3年。对已出国1年以上的人员,可依据科研需要,选择直接进入第二阶段。
三、入选者待遇
1. 第一阶段出国期间:(1)保留每月基本工资;(2)出国期间每年(不多于2年)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人民币;
2. 第二阶段我院培养期间:给予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人;
3. 相关要求:(1)要求尽量在国外至少发表影响因子5.0以上、我院作为共同第一完成单位的SCI 文章一篇;(2)“逸仙人才”相关经费补贴待遇在每年遴选工作结束、且其本人落实出国事宜后执行。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 申请人提交“逸仙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要求: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
2. 请于5月10日(星期二)前把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提交到科研科,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科邮箱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E-mail:syskyk02@163.com
附件1:《逸仙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院科发〔2013〕2号)
科研科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