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受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受理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5]639号)的要求。2016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药)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必须是中级(含中级)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5、目前有在研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关于院内评审
该项目属于限额申报,由我科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
1.请将《申请书》、《可行性报告》(模板见附件2、3)简装版电子版发至我科邮箱,邮件主题为【2016年省医学科研基金申请书】 ,邮件正文请留申请人姓名、所在科室、联系手机、邮箱地址;简装版要求隐去《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中课题组所有人员姓名,以“申请人”、“成员1”、“成员2”代替。
2. 院内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17:00(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请遵守我科申报截止日期,按时将申报材料交科研科,以免错过申报限期。
三、注意事项
1.所申报项目应合理安排项目内容、目标及总经费,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项目负责人自行补足。
2.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联系人:姚老师 陈老师 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