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基金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9

各科室: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方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采取网上申报,申报网址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科研院应用处统一分配。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1969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连续全职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必须是20131231日前回国(以与学校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坚持在科研一线潜心应用研究,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5年,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79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连续全职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

2.5年,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应为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类人才项目,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可申报此两类项目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两类人才申报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申报人由科研院应用处分配申报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书中所填数据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广东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4.附件主要包含: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内外任职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具体以申报平台中要求为准。附件提供的所有外文证明材料均需附上中文翻译,简要翻译即可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1018日前

申请人填写“广东特支计划申报意向表”(附件3)并发送至syskyk02@163.com

1019日前

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1028日前

申报人网上申报并提交,待状态是“等待用人单位审核”时,将申报书初稿打印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

1030-113

学校科研院将审查结果反馈科研科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115日上午12:00

请申报人在此时间前完成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1120日前

省专项办公室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审核后生成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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