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8

各科室: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旨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二)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人的材料在推荐单位及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才可上报。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单位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纸质件一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2)《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件一份;

(3)光盘一张:内容包含推荐单位材料和被推荐人所有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要严格按被推荐人顺序和材料顺序排序。

2.被推荐人材料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均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粘贴相片),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4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2份,复印件4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两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4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5册,并附有关材料的电子版。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下载,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方式

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可由采取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三)报送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者将姓名及基本情况于9月23日前报于科研科,纸质材料于2015年10月8日交。

科研院联系人:蔚老师,87332494。科研科联系人:王老师,2402

科研科

2015年9月18日

附件: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