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基金申报】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科技厅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6

 

各科室:

       根据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8号文的要求, 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现开始接受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共九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平台为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与科研科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科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明确。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项目(含省自然)3项以上(含3项)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当年最多只能申报2项省级项目。

3.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并到科研科审核,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4.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6.1.1-2017.12.312018.12.31

5.申请经费不得超过申报指南规定要求,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对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

6. 申请技术攻关类项目、申请经费100万(含)以上项目的,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并在附件上传(见附件5)。

7. 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8.项目申报过程中如交叉学科须与其它学院/医院联系,可以直接联系科研院应用研究管理处进行协调处理。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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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通知

916日下午5:00前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916-930日下午5:00

财务科、科研科、学校科研院审核

10月11日17:00前

申报书及所有附件一式三份交到科研科。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