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转发广州市科创委关于征集2016年广州市科普专项重点策划项目申报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1

各科室:

围绕广州市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市科技创新委拟组织策划一批重点项目,经费支持方式前期定额资助,项目实施时间为1到2年。现就有关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申报单位要求

  (一)2016年广州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2016年度完成)。

  1.科技活动周开幕启动仪式及主题系列活动。要求围绕科技创新主题,策划系列具有广州特色,互动性、参与性强的主题系列活动。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6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具有承担市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经验,有实施项目的支撑团队和条件;能与市科技行政部门进行较好的沟通合作。

  2.区科技活动周活动。市、区联动,引导区发动本区域科普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在2016年广州科技活动周期间,围绕广州科技活动周的重点活动,及本区科普工作需求,策划系列具有区域特色,互动性、参与性强的主题活动。申报内容应注明项目具体实施区域。每个区拟立项不超过1项,每项支持经费为15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区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具有实施项目的支持团队和条件;能与项目实施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较好的沟通合作。

  (二)系列科普作品创作和出版。

  1.组织编写系列科普丛书。与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合作,围绕广州重点发展的领域,由申报单位提出初步选题方向,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人员编写、出版系列科普丛书(共8本)(最后选题由市科技创新委确定)。拟立项不超过1项,资助经费150万元,其中市科技创新委支持经费为100万元,市科技进步基金会资助5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普丛书编写出版工作,具有科普作品审读的科普专家队伍,并与境内合法出版机构有合作出版科普丛书的经验。

  2.系列主题科普互动展品创作。支持广州地区科普基地与科普创作组织联合,围绕科普基地特色,策划系列科普互动展品。拟立项不超过2项,每项支持经费为5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有统筹广州地区科普基地资源能力,具有创作、制作科普互动展品能力。

  (三)科普品牌活动 (2016年度完成) 。

  1.珠江科学大讲堂组织策划活动。要求组织策划实施不少于12期的专题讲座,并现场录制视频资料。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6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等组织策划工作。

  2.珠江科学大讲堂宣传系列活动。支持广州地区主流媒体结合每期珠江科学大讲堂的内容,在平面媒体开展12期的专题宣传。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6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等宣传工作。

  3.广州科普讲解大赛。组织策划好广州地区科普讲解大赛,提出大赛实施方案,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和实施工作。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3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往年广州科普讲解大赛等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4.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提出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及舞台设计方案,做好大赛的策划、实施工作。总决赛要求通过电视台现场录播。通过网站、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对比赛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总决赛专题片,并争取在广州或国家级电视台播出。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10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往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或参与其他全国大赛等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5.科普基地资源共建共享。要求围绕广州科普基地资源整合和共享,开展广州科普基地系列活动。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3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统筹全市科普基地资源能力的单位,组织过科普基地系列活动。

  6.科普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活动。要求培训对象为区科技行政部门的科普管理人员、科普基地的科普管理人员和讲解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3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普培训活动,有实施项目的实际经验。

  7.开展科普交流与合作。与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合作,围绕穗港澳台科普交流与合作,策划两岸四地青少年科学营系列活动,开展两岸四地科普展馆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泛珠三角地区科普合作。

  拟立项不超过1项,总资助经费为100万元,其中市科技创新委支持经费为50万元,市科技进步基金会资助经费5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组织策划过科普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活动。

  8.开展全市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推介活动。通过网站、报纸等开展作品征集,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支持广州地区各有关单位创作科普微电影和微视频,并向公众推介。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3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具有实施项目的实践经验和能力。

  9.广州科技开放日系列活动。支持广州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非广州市科普基地在2016年5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广州科技开放日期间组织开展科技开放活动,将具有科普资源的场所或设施向社会开放。申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参与科技开放日活动的单位信息,并通过市科技创新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经费补助总额和开放接待总人数提出具体补助方案报市科技创新委同意后,根据开放单位开放内容、接待人数给予相应经费后补助。开放内容包括:提供科普讲解;策划一场专家科普讲座、科普咨询或其他科普互动等活动;配合活动派发一本科普小册子或科普宣传单张等科普资料;

  拟立项1项,支持经费为40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具有统筹全市科普场所资源的能力,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立起较为密切的关系,熟悉科普工作情况。

  (四)科普活动成效监测评估(2016年度完成)。

  对2016年科技活动周活动及市科普基地举办的各项主要活动进行监测评估,通过对受众群体回访及相关活动成效调查等,客观评价活动效果及存在不足,为今后开展相关活动提出改进建议。

  拟立项不超过1项,支持经费为25万元。

  申报单位要求:熟悉广州市科普工作情况,与科普基地建立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有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评审、测评等工作经验,具有实施该项目的团队和支撑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度高,财务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基础和条件。申报区科技活动周活动的,应提供经区科技行政部门同意项目实施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承担广州市科普专项项目不按期办理结题手续或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科普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

  (五)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普专项“科普基地建设专题”、珠江科技新星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对申报单位作信用记录。项目组织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若专项指南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准备。

  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五、申报时间节点

  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下午5时。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状态显示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时,下载正式版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于8月19日上午12时前报送科研科。

特别提醒,因网上提交后打印纸质材料及盖章的时间很短,请一定注意预留充足时间,谢谢!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附件:1、科创委通知--关于征集2016年广州市科普专项重点策划项目申报单位的通知

附件2:本次项目申报流程完成时间节点

附件3:2016年广州市科普专项项目专家评审表(重点策划项目)

科研科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