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国自然“十二五”期间第五批19个重大项目指南
各科室:
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十二五”期间第五批19个重大项目指南》,与医口密切相关的领域有:1.缺血性脑卒中的损伤机理和修复策略研究, 2.穴位的敏化研究,其它领域请见附件基金委通知。请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申报意向请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与我科。我院受理最终截止时间:8月21日,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 研 科
2015年7月13日
附件:基金委申报通知
重大项目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汇集创新力量,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重大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发展领域,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侧重支持在科学基金长期资助基础上产生的“生长点”,期望通过较高强度的支持,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十二五”期间第五批19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与受理。
1. 本次公布的19个重大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15年8月24日至31日16时。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2.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20年12月”。
3. “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