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转发学校《关于推荐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7

各科室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将于201561日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人选)的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自然科学类项目(组别代码A01A07):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即2013531日前发表),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论著的作者。

    (二) 技术发明类项目(组别代码C01C17):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3531日前已应用)。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之一(当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

    (三) 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组别代码B01B18):研究成果整体应用推广时间在2年以上(即2013531日前已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13531日前已获得审批。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要提交2013531日前的工程验收报告。

    (四) 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论文专著作者的同意,并签署承诺函。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时,还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

    (五) 推荐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六) 本年度每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含突出贡献奖)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励评审。

    (七) 列入国家或部级计划、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人请登录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按照《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推荐书填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创新点内容。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实行网上申报,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http://pro.gdstc.gov.cn)在线填写推荐书主件,附件需以JPG格式图片格式(单页)或PDF文件(多页)直接从网上提交。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资格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于523日前将1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及人员排名)与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科研科以供我们审核资格并及时配置系统登录帐号与密码。

    2.网上填报要求

    请申报人在获得系统登录帐号与密码后,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站,选择“业务申报”中的相应栏目填写推荐书,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系统填写字体不小于小四号,宋体。请按规定字数、页数填写,以免系统无法显示,影响评审结果。此外需注意理工科项目“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医科项目“推荐单位”选择“广东省卫计委”。

    1)突出贡献奖要求突出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突出候选人对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2)自然科学类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证明。

    3)技术发明类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详细注明授权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授权号等。

    4)应用技术类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附件主要指知识产权证明、应用单位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含专家函审意见、查新咨询报告、引文检索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代表性论文、其他证明(如实验动物合格证与动物实验条件合格证等。  

    (二)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应清晰,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但推广应用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证明必须提供原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三)书面推荐材料2套,其中一套在首页标注“原件”。原件是指完成人签名、单位盖章页均应是原件,为此次报奖专附的证明必需是原件,其它附件尽量提供原件。

    三、时间安排

    未办理成果登记的项目,请抓紧时间根据附件“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尽快在教育部或广东省进行成果登记,并于518日前将成果登记材料交科研科。201561日奖励申报系统开通,请于622日系统提交初稿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科研科,终稿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15626日下午5点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710日下午5点正。

    请提前做好合作单位盖章和完成人签字工作。

    请各申报人按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科研院联系人:蔚老师:87331767Emailweipeng3@mail.sysu.edu.cn

    科研科联系人:王老师:81332402

  

 

科研科

201557

 

附件1公示内容.doc
附件2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doc
附件3如何办理科技成果登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