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5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主要涉及十八个专题,其中密切相关有重点国别及区域合作项目、国际合作基地建设专题、科普项目等,具体请查阅附件1-2,按申报指南及其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所有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有关要求。
二、组织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省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或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三、限项说明
申请人在研、当年申报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包括省自然等)合计不得超过3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不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自然等)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
2、同一申报人同一个专项提交新项目超过1项;
3、同一个申报人当年提交超过2项新申请项目(包括省自然等);
4、申报人在研项目有未填报年度执行报告及逾期1年未验收的,在提交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5、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6、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7、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8、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获得PCT专利、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2、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必须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企业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提供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可与其他材料一并装订)。项目执行时间为2-3年,项目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有合作单位者,需提供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合作协议作为附件上传。
3、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指南中未做特别说明的,原则上研究院所、高校、非营利性机构申请的项目为事前立项下达,事前拨付经费;企业申请的项目为事前立项下达、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
4、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申请者凭帐号和密码 (必须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申报书填写工作,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尚无登录帐号的老师请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科室、邮箱、手机号码)发到我科邮箱,由我科人员创建。
各专题申报模板可登陆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下载。
单位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者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如实;
2、申报书所有栏目是否已填写,有无错漏;
3、专题编号是否与选择的专题名称、计划类别相对应(注意专题编号一经选择,不能再次修改,如选择错误需要修改,必须新建一份申请书);
4、申请者是否存在超项、个人条件是否符合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5、有参与单位”的项目是否上传合作协议;
6、经费预算是否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所申报专题的要求;
7、执行年限是否符合专题的具体要求?
8、专项要求的附件是否上传(如可行性报告是否符合系统要求、申请财政支持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攻关类重点项目要求提供查新报告,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等);
9、上交项目纸质材料的版本号与网上版本号是否一致?
10、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截止时间。
六、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提交时间:2015年3月17日17:00前;
纸质版递交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00前。
七、联系方式
科研科联系人:姚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财务科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1332201
科研科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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