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基金结题】转发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清理合同到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2

各项目负责人:

        接科技厅“关于清理合同到期项目的通知”,为不影响单位及个人的科研诚信,请予以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1、20-100万(含20万)项目:项目负责人清帐后,请自行先完成财务验收审计,于2015年2月13日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将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到科研科借出)、项目立项文件(到科研科借出)、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根据系统下载总结提纲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科盖章)和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财务科盖章)、财务审计报告、验收专家信息表、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等材料通过系统上传、提交审核。

 

2、20万以下项目:项目负责人清帐后,请于2015年1月19日(周一)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将各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到科研科借出)、项目经费决算表(财务科盖章)、验收专家信息表、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提交审核。

 

3、《经费决算表》填写后,请打印一份、带上经费本到财务科审核经费使用情况、加盖财务科公章、扫描上传。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6的“填写说明”。

 

科研科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1332402

财务科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1332201

 

附件:验收流程等附件

 

科研科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