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办】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北院区及花都院区2023-2026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货物、服务及工程)的公告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院采购代理机构(货物、服务及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ZCB-2023063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北院区及花都院区2023-2026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货物、服务及工程)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资格遴选项目,无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需求:拟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北院区及花都院区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等采购代理业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北院区和花都院区为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分别隶属于国家卫健委和广州市花都区卫健局管辖。项目具体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代理范围:医院委托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遴选人委托的项目从几十万到上亿元不等,项目规模、委托时间分布不均匀。
3.本次遴选4家采购代理机构,经专家评审排名前四名(响应文件评审评分+答辩汇报评分)的有效应选人成为中选人。
4.货物、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期限: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2026年7月31日;
工程类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遴选结果在上述相应的期限内有效。在服务期内,如出现在用机构数量无法满足医院需求的,医院有权再次组织遴选增补新的采购代理机构。
五、应选人资格条件
1.应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应选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
2.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4.应选人参加本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
5.在近三年内应选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以上行为)(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6.应选人没有以下失信记录的: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3)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上述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同时具备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代理能力和经验,提供应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缺一不可)。
8.在广州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
9.已成功报名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备选方案(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注:应选人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选资格,并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
六、报名方式
1.仅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以到达现场报名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4.报名需递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须加盖应选人公章。
5.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应选人递交相关资料现场报名后获取遴选文件。
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遴选文件的应选人不足6家,遴选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
*温馨告知:应选人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一定要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遴选环节等严重后果由应选人自行负责。
七、遴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20-81338019、81338035工作日8:30-12:00、15:00-17:0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7月17日中午12: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1、响应文件仅受理纸质,纸质材料一式伍份(正本1份/副本4份),具体要求详见格式《遴选文件》的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原则上接受快递寄送形式递交。如若采取快递寄送,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3、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遴选环节
(一)响应文件评审环节:评审时间待定,应选人无需到现场参加。
(二)项目负责人答辩汇报环节:
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中综合得分排名前六的有效应选人才有资格进入答辩汇报环节,对于未顺利进入答辩汇报环节的应选人,恕不另行通知。进入答辩汇报环节的应选人需指派项目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办人(货物服务类1人、工程类1人,其他人不得参与) 参与答辩汇报。
答辩汇报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