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逸仙楼空调冷冻水主管保温棉更换采购
采购编号: |
ZWKWXQ-20231127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采购 |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逸仙楼空调冷冻水主管保温棉更换采购项目 |
用户需求: |
一 、响应人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经营范围有(包括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专业服务) 响应人需出示制冷空调设备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与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所涉及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二、用户需求书: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逸仙楼负二层至一楼1#、2#管井冷冻水管保温更换项目,需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更换。 2、采购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清单及报价格式: (1)见附件报价表。 (2)报价采用单价限价方式,项目整体费用不得高于限价162520元,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报价表分项限价,超出的均为无效响应。最终根据列项单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3)设置采购控制价的80%为成本警戒价,低于该警戒价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响应人成本分析供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应当否决其响应。 4、服务要求: (1)对南院区逸仙楼负二层至一楼1#、2#管井冷冻水管保温,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全面的更换与改造。 (2)按照院方的要求及现场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保护,施工完毕后清理好场地卫生与垃圾。 (3)响应人需在采购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到现场实地勘探,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南院区逸仙楼负二楼空调主机房,联系人:何老师13660422410。 (4)响应人需按照采购报价清单准备好所需的配件,并配备安全保障器具及施工器具。 (5)响应人需为施工从业人员购买相应的安全保险,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解决,不得另行收费。 (6)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需免费更换或维修,不得另行收费。 |
备注: |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及经营范围资质文件。 2、公司简介 3、施工方案 4、工作人员资质证件(制冷与空调作业证、高处作业证) 5、其他公司成交记录(医院优先)(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6、报价表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请务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不接受邮寄。 9、请将要求的项目等相关资料密封,一式四份,交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9楼915房总务科段老师020-81332503,并在封面上注明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0、评审方式:采用二次报价方式,满足用户需求的提前下,最低价中标原则。 11、公告与报价表详见附件。 |
截止日期: |
2023/12/4 |
附件:报价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