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专栏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资金存放银行公开遴选项目

发布日期:2025-12-15

遴选邀请函

为满足资金管理需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文件要求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院财发〔2025〕2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院财发〔2025〕4号)有关规定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对资金存放银行进行公开遴选。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工会委员会(下称“工会委员会”)广东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教育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委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一并工会委员会和基金会资金存放银行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应选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资金存放银行公开遴选项目

三、项目需求:

1.服务内容:

业务内容

资金规模

中选数量

合作期限

报价方式

包1:对公定期存款

1000万元起存

1-3家

2年

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包2:协定存款

10万元以上

1-3家

2年

协定存款利率

2.合作期限:存款期限最长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前一个月内时,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最多可延期一次。

应选人可对其中1项业务响应,也可以同时对2项业务响应,并对相应业务中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某个子包的内容进行部分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应选人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即视为自动同意以上关于合作期限约定的方案。若第一次遴选未达到预计数量(即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应选人不得少于3家,中选人不得少于1家),遴选人有权组织多轮遴选。

3.推荐中选人规则:

遴选人根据遴选情况确定中选数量,具体规则详见应选人须知。

四、应选人资格条件

1.应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应选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

2.应选人须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需包含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发布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名单中),广东省级(或广州市)分行。每家银行仅允许一个主体参与。

3.应选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应选人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5.应选人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5年内或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最近一年在当地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A级及以上。

6.财务稳健,应选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年度报告。

7.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5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承诺函)。

8.应选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9.已成功报名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备选方案(按《应选人资格声明》格式内容承诺)。

注: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选资格,并根据《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院招采发〔2024〕1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报名方式

1.仅接受邮件报名,每个子包分开报名,允许兼投兼中。

2.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15日至12月221700分止,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3.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需递交的资料: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且驻广东省级(或广州市)分行的证明,报名相关资料须加盖应选人公章。如经审核与已报名的应选人为同一主体,应选人内部应确定一家报名参选,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4.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应选人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标题为“报名资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组X)”,并将第3条所述报名资料扫描后的pdf版附在附件,通过审核后遴选人通过邮箱发送遴选文件,无须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报名邮箱:linjwei3@mail.sysu.edu.cn

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遴选文件的应选人不足3家,遴选人将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应选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遴选人,报名家数满足3家(含)以上的包组可正常开展遴选活动。

*温馨告知:应选人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一定要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遴选环节等严重后果由应选人自行负责。

七、遴选人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1338035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15日至2025年1219日止。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2517: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07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1338035

3.递交方式:应选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密封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送至遴选人指定地点。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要求详见格式《遴选文件》的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同时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可编辑版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使用U盘形式,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环节:

2025年1226日上午9:00于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17室开启响应文件,应选人不参加开启响应文件仪式但须在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楼指定区域等候参加二次报价环节

十一、特别提醒

应选人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遴选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在一至三年内拒绝其参加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采购及遴选活动(时限由遴选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1.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情形的;

2.存在串通或协商报价后参与遴选情形的;

3.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不与应选人签订合同的;

4.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中选项目转让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遴选人同意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