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杰青、面上项目)的通知
特别重申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问题:
1.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及参与者如实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2. 严禁相似性申报:
①重复申报:申报内容与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②多头申报:申报内容与申报中的其他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③多人申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不同人申报。
3. 其他各种学术诚信问题。
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从严处理。
各科室: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0〕38号),根据相关要求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及基本申报条件
本次受理申报项目类型主要为两类: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其中面上项目属于限额申报,申请人须先经院内评审方可获得正式申报资格。杰出青年项目为不限额申报。(具体指南见附件1)。
一、面上项目院内评审事宜
请填写附件4《面上项目申请书(院评版)》,隐去申请人及成员个人信息,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8月17日(周一)17:00前通过医院科研管理系统上传、提交(网址:http://58.248.185.205:8033/zsdxdeyy/Login.html,登录方式及操作指引见附件7)。由科研科组织专家进行院内评审、遴选推荐,逾期恕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 研究内容及资助领域
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不限项目申请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领域进行项目申请。
2. 资助强度和期限
10万/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经费一次性拨付,试行“包干制”(包干制要求见附件2)。
3. 申报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二)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通过院内评审正式申报时,需在系统附件中上传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书、论文等));
(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 项;
(四)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五)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 合作研究要求
面上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申请项目,需在申报系统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需使用申报系统中下载的模板)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协议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5.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 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二)杰出青年项目
1. 研究内容及资助领域
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不限项目申请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请。
2. 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 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预算要求见附件2)
3.申报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即1981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
② 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③ 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④ 属于我校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2)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杰青项目
① 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② 正在申请广东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8 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或已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
③ 正在申请或正在支持期内的广东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青年学者、“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④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⑤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杰青项目无合作单位和合作研究者。
4. 申报形式
杰出青年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数限制。
5. 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2 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即“三类高质量论文”)不少于1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限项要求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予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0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积超过2项的;
(4)申请人2020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请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5)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具体以系统最终上线的为准。
1.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