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关于申报中山大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科技攻关应急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4

特别重申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问题:

1.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及参与者如实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2. 严禁相似性申报:

①重复申报:申报内容与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②多头申报:申报内容与申报中的其他各类项目相同或相近;

③多人申报:相同或相近内容,由不同人申报。

3. 其他各种学术诚信问题。

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从严处理。

 

各科室:

根据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肺炎疫情总体部署,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集中我校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学校使用“三大”建设大项目培育经费,设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科技攻关应急专项,资助关键技术攻关和临床研究项目,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现公开征集科技攻关应急项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面向疫情防控重大战略需求,以解决防控问题为导向,组建大团队联合攻关。鼓励学科交叉,鼓励学院与医院合作,加快推动科研成果中疫情防控中的应用。研究成果需在2-3个月内形成应急有用的技术、方案,或形成产品目录向相关部门推荐及推广应用。

科学研究院将优先支持已牵头或参与国家、省部等主管部门立项新型冠状病毒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团队。

二、公开征集方向

1. 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

2. 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

3. 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病机制

4. 新型冠状病毒的应急药物(特指老药新用,含中药)的快速筛选

5. 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抗体)研制

6. 新型冠状病毒的快速筛查(检测)技术

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重症救治方案

8.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策略

9. 呼吸防护品等紧缺防护物资及其原材料的快速研发

10. 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较高的学术影响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校内大研究团队,或能与定点收治医院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2. 为凝聚一切力量做好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本应急专项与校内各类科技资助计划不同时限项。

3. 申请人限申报1项。建议广泛联合校内相关领域科研人员组织大团队申报。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法乱纪行为。

(2)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且对学校科研信誉产生恶劣影响的。

(3)同一研究内容由不同申请人牵头申报的。

5. 申请人和二级单位需签署承诺,保证项目研究在具备相应安全条件下进行,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6. 应急项目立项后,需每周1次向科学研究院上报研究进展,有重要阶段进展随时上报;还需随时配合各级科技、卫生、疾控或工信部门的进展汇报;在疫情防控必需时,向上述主管部门公开研究成果和技术路线。

四、资助经费

1. 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资助期至今年12月底截止。

2. 经费开支需符合“三大”建设大科研项目培育专项要求,开支范围包括材料费、数据和资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信息采集费和设备费,不得开支出版费。

五、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1. 申请人填报申报书。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填报的方式

2. 请申请人于2020年2月11日(周二)17:00前统一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科研科邮箱(syskyk02@163.com),审核无误后打印签字盖章页(第三页和最后一页)到科研科盖章,扫描插入,全文生成PDF后再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签字盖章的申报书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待疫情缓解后另行通知提交。

 

 

联 系 人:陈诗颖,崔秀英

联系电话:020-81332402

联系邮箱:syskyk02@163.com

 

附件:中山大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科技攻关应急专项申报书

科研科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