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填报2019年国自然计划书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2019年度国家基金资助项目已公布,现将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节点:
1. 项目负责人提交:2019年9月3日(周二)16:00前。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提交电子版资助项目计划书,并请项目负责人随时留意资助项目计划书的状态直至纸质版报送。首次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ISIS系统将自动发送含有登陆链接的邮件。曾获得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使用ISIS系统原有账号密码登陆,忘记密码的,请按通知邮件指引操作。
2.学校及基金委审核时间:2019年9月11-18日为基金委审核计划书时间。基金委审核通过的项目,ISIS系统状态将变为“基金委已审核”等类似字样。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退回修改的项目务必于9月18日12:00前重新提交。逾期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视同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项目处理。
3. 纸质版提交时间:2019年9月18日(周四)17:00前,系统状态为“等待基金委审核”或“基金委已审核”
项目类型 | 要求 | 备注 |
所有类型(面上+青年+重点重大) | 负责人签字2处: 1.预算说明书;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签批审核表 |
打印一式三份(双面) |
青年+重点 | 需在计划书最后附上申请书签章页(与电子申请书一致) | 若申报书签章页之前已交可到科研科找出,亦或重新签字后,连同计划书一同装订 |
4.合作研究项目协议签订
凡是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均应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经费外拨相关事项。请项目负责人1.填写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转出合同审核表(附件5);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协议书(附件6),连同申请阶段签订的合作申请框架协议原件于2019年9月17日(周二)12:00前到到学校南校园科研院(中山楼二期305)办理合作协议签订手续,注:请项目负责人预留2份协议书原件以备科研院以及科研科存底。
计划书需完成内容:
(1)正文报告:青年、面上、外青、联合基金项目请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重点、优青、重点国合项目请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照填报说明完成正文报告内容。
(2)预算说明书:请下载定额补助模板填写,落款需有负责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盖章处。
计划书填写与审核重点——经费预算(请重点阅读)
1.项目批准经费是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只需对直接费用做出预算,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经费预算务必参阅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按要求填写经费预算,有的内容(如有仪器设备费单项高于10万元等)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特别请注意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预算不能高于申请书原来提交的这两项预算。仪器设备费原则上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如确需调增,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原因。具体要求如下:
科目 | 科目定义 | 备注 |
设备费 |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 不得高于申请书预算额度; 注意:不得购置通用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如有仪器设备费单项高于10万元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 |
材料费 |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
注意:不得购置办公用品(如纸、笔等)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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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动力费 |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