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的通知
各科室及申报人:
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正在申报,现将《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7〕11号)转发给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丁颖科技奖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粘贴相片),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5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5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两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5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三、推荐时间
请申报人于9月1日前将推荐申报函一式三份,候选人纸件材料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科研科。
联系人:王美琼 联系电话:81332402
电子邮件:syskyk02@163.com
附件:
7.《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 研 科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