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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园门诊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园门诊部肺结核筛查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CB-2024082)的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2024082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校园门诊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园门诊部肺结核筛查技术服务采购

公告日期:202485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采购人需求变化

变更事项:报名文件、比选文件

变更内容(以下变更信息已完全体现在附件1、附件2中,供应商可以直接下载使用):

 

1、原报名文件《第一部分 报名注意事项

 

原文:一、5.报名截止时间:202489日下午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变更后:一、5.报名截止时间:2024812日下午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2、原报名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目录

原文:(7)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材料须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变更后:7)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述材料须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原报名文件《第三部分 报名格式文件模板

 

原文: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后: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删除)

 

4、原比选文件《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四、4.报名截止时间:202489日下午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变更后:四、4.报名截止时间:2024812日下午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原文:五、6、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此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材料须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变更后:五、6、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此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上述材料须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原文: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4814日中午12: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变更后: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4815日中午12: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5、原比选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二、3.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变更后:二、3.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变更后(新增):二、★(8)在供应商的体检设备及服务人员成功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与责任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原比选文件《第三章 响应须知》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三、7.

9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变更后:三、7.

9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7、原比选文件《第四章 合同参考文本》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第六条、7.服务期间,乙方及其派出司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定,依法安全行车,保证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交通违章罚款费用。如由于乙方派出司机因其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害的,均由乙方依法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变更后:第六条、7.服务期间,乙方及其派出司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定,依法用车,安全行车,保证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交通违章罚款费用。如由于乙方派出司机因其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害的,均由乙方依法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在乙方的体检设备及服务人员成功抵达甲方指定地点之前,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与责任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原比选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内容变更如下:

 

原文:二、(一)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变更后:二、(一)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原文:

二、(二)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后:

二、(二)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删除)

 

原文:

二、(二)3

6、我方承诺能够完全对比选文件所有带“★”号条款作出响应,具体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变更后:

二、(二)3

6、我方承诺能够完全对比选文件所有带“★”号条款作出响应,具体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服务机构,须合法开展本次服务,具备开展本次服务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原文:

二、(二)36

变更后(新增):

二、(二)36

★(8)在供应商的体检设备及服务人员成功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与责任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上述变更内容与原采购公告及原比选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中的附件12进行响应,如因未使用最新的附件文件进行响应造成的响应失败,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 107 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020-81338019020-81338035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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