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院内公开采购文件第二次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一、采购编号:LYY20210304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三、项目标的及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地点: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海珠区盈丰路33号;
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7号第三层301单元。
2、服务期限:1年
3、项目标的及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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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物编号  | 
			
			 废物类别  | 
			
			 废物名称  | 
			
			 计划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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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06  | 
			
			 废有机溶剂与有机溶剂废物  | 
			
			 含甲醇/二甲苯/ 甲醛/丙酮等废 水  | 
			
			 12吨  | 
			
			 25800元/吨  | 
			
			 30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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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34  | 
			
			 废酸  | 
			
			 含盐酸/硫酸等废水  | 
			
			 0.5 吨  | 
			
			 26000元/吨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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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35  | 
			
			 废碱  | 
			
			 氢氧化钠等废水  | 
			
			 0.3吨  | 
			
			 26000元/吨  | 
			
			 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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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49  | 
			
			 其他废物  | 
			
			 装硫酸/氢氧化 钠25L或25L以下包装桶(胶)  | 
			
			 0.075吨(50个)  | 
			
			 9000元/吨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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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W49  | 
			
			 其他废物  | 
			
			 废弃实验室容器  | 
			
			 12吨(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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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00元/吨  | 
			
			 18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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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卸费  | 
			
			 每年约12次,车辆规格1.5吨/车  | 
			
			 12车次  | 
			
			 1400元/车次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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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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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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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响应人的单项响应报价及响应总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如超过将导致响应无效。
四、响应人资格:
1、响应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响应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响应人具有符合我院危险废物回收品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响应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5、响应人运输工人具有危险废物押运证;
6、最近三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提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全国法院信息查询的网页截图。
五、响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7时00分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中山楼8楼总务科,竞标文件一正六副
七、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1年 3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3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