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前

【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汕尾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用液氧(槽罐)

发布日期:2021-06-03

采购编号:

ZWH-20210602

采购类别:

货物类采购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汕尾市中心医院)采购医用液氧(槽罐)

用户需求:

一 、服务范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汕尾市中心医院)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深汕中心医院范围内医用液氧及运输的采购。货物到达地点: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

2、结算时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3、合同期满未出现新的中标公司接管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继续给采购人供货,供货金额不超过签订合同总额的10%。

4、生产、运输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中标供应商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输,要保证气体从生产厂家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的质量和运送安全,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提供运输合作合同、运输人员等证明复印文件给采购人备查)

5、为中标供应商运输本采购项目货物的送货司机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及国家规定的所有涉及本项目运输证件。

6、中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人员、技术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7、本次招标货物不属一次性完成供货,需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分批供货。具体送货的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按采购产品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供货,所有物品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特殊性进行储备。

9、中标供应商有24小时订货途径,并提供详细订货方式说明,采购人可对订单配送状态实时跟踪。

三、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1、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并达到原厂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

3、医用液氧及医用氧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标准;其他医用气体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所有的产品质量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4、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货物,严禁用工业气体冒充医用气体。

5、中标供应商对所供气体、气瓶由于质量发生的任何问题,而导致引起采购人直接损失,全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包装和运输:中标供应商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用户指定地点。

8、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必须符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

9、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并且提供包括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

10、质量标识:①按分装瓶随附产品检验合格证。②按分装瓶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 :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③专瓶专用。

11、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2、医用液氧,二年或金额达到19万元时,本合同作废,以先到为准。

序号

品  名

纯度

规格

计量单位

两年预计用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最高限价总额(元)

1

医用液氧

99.50%

储罐

95

2000

190000

 

 

四、合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备注:

1、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2、公司简介

3、方案

4、其他医院成交记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5、报价表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请务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投标。

8、请将要求的项目等相关资料密封,一式四份,寄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3房总务科办公室钟老师020-81332503,并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9、评标方式:采用二次报价方式,满足用户需求的提前下,最低价中标原则。

截止日期: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