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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工地围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工地围墙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联系人:杨科、王科、毕工       联系电话:020-8133202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洛溪大桥以东、环岛路以北、海珠儿童公园以南AH101805和AH101823地块

四、项目概况:项目包括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地块南侧工地围墙升级改造内容。(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海珠湾院区地块南侧工地围墙升级改造。(具体数据以招标图纸为准)

3. 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包项目原有设施拆除,包项目深化设计、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包调试、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验收所需的第三方检测、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质保期服务、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费用。合同签订后,如因市场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对甲方的义务。

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期 20 日历天。(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19032.2 元(含税金额,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1491.03 元,暂列金额为: 64024.46 元)。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节假日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1年8月1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1年8月23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801室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8).拟委派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

3、招标文件费:购买每套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投标日起前半年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检验科二层会议室(地点如有改动,招标人将会逐一通知各投标单位)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纪检监察科、基建科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32501、8133202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10楼

十五、本公告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日        期: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