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专栏

【基建科】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教学科研综合楼实验室废气废水系统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实验室废气废水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B-2024022

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教学科研综合楼实验室废气废水系统改造工程

3、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仁济路37-67

4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5、项目预算金额:340,788.66元。项目最高限价:340,788.66元详见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工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实验室废气废水系统改造工程

1项

按施工图设计完成负一层污水处理间废气排放系统安装,拆除屋面原安装的排风机,并按设计增加安装新的排风机,同时在喷淋塔废气处理设备后面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和水平风管及采样口,将喷淋塔废水排入负一层废水处理设备。(具体以采购图纸为准)

30日历天

 

7、项目内容:教学科研综合楼屋面排风系统原安装的排风机拆除,增加新的排风机(增加风机机外静压),在喷淋塔废气处理设备的后面再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增加水平风管,按规范增加采样口,喷淋塔的废水定期排入负一层的废水处理设备。将负一层污水处理间产生的废气设置一条直径250mm的防腐圆形PP管道引出至屋面排放。(具体以采购图纸为准)

8、项目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二、质量标准

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标准。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响应。

2响应总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负责且承担比选文件中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合同期内如果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问题,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可自行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响应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报名资料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6、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期内的环保工程叁级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7、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4)提供供应商购买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10、出具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注:1)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

2)供应商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失信供应商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评审环节等严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我院以往工程项目存在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邮件主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项目-某某公司

3、邮件正文: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4、报名截止时间:2024315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公开比选文件附件一:报名资料格式模板

6、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我院采购过程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答疑回复的电子送达地址;电子文书成功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81338019 8133803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zhenglsh5@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07室

邮编:51012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02432012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07室。

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印制

2、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电子文件以及盖章扫描PDF版电子文件提交邮箱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12:00。

1)请响应人对电子文件压缩包进行加密处理,密码可在响应文件目录页下方空白处打印电子文件密码:******

2)如未及时提交邮件的,其响应可能视为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可由响应人送达,或通过邮递等其他形式递交。请务必安排好时间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寄)达。

、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人无需出席评审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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