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公告(第二批)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35年,地处中国的“南大门”广州,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西医医院。伟大的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曾以“逸仙”之名在此学医并从事革命运动。百年传承,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随着我院医疗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为进一步推动各项事业及重点学科的良好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骨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3. 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4. 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应聘人员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要求原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
7. 要求具备医师执业证、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 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须有不少于5年的三甲医院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已聘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
9. 要求近年在工作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0. 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存在医德医风不合格,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被处分过的;
9. 工作以来存在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0. 发生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未过处理期的;
11. 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 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楼927室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人力资源部。
3.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须在规定时间上邮箱报名,且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请符合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报名情况表(第二批)》(附件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应聘申报表(第二批)》(附件3)。请按提交材料编号的顺序将招聘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详见应聘材料(3)至(9)],合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材料,并于线上报名时间内(以邮箱记录为准)将上述两个表格电子版和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ysmhhrnn@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岗位编码+姓名+科室(含专科)+岗位+2025年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现场报名时间内请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报名纸质材料。
4. 应聘材料(请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序整理,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报名情况表(第二批);
(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应聘申报表(第二批);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中专毕业以后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毕业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发文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证者由规培基地出具证明);
(8)要求近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对于每一项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应提交150字以内的简述并提供支撑材料(填写附件3-1表格),支撑材料形式包括:临床诊疗新技术、临床护理新模式、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诊疗指南、专利、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教材、课程建设成果、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获奖、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提交扫描件;论文需提交全文、收录检索证明材料;科研项目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其他材料提交原件审核,,需标识出申报人的姓名、时间等信息)。
(9)工作经历证明(含在现单位的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证明)原件;
(10)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点领表)。
(1)至(9)项材料务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齐全,(10)项材料务必在资格复审前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 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请务必完整提交应聘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3)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医院官网公布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且通畅,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5)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6)应聘人员对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填写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凡与我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中进行说明,不得漏填。
(二)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考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2. 资格复审
在考试结束后,应聘者在医院专家组评审前的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结果及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为卫生职业技能测试。
卫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业务处理能力和实操水平。卫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卫生职业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以邮件方式另行告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
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四)心理测试
在医院专家组评审前,对所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医院专家组评审的应聘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性格特点、承压能力、岗位适配情况等,不计分。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五)医院专家组评审
医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家组评审环节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获得 2/3及以上到会专家赞成票的,根据获得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如出现同票的,则根据专家评分成绩的高低确定。
(六)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医院对专家评审组通过的人选进行审议,审议确定推荐上报学校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公示通过后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通过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推荐审议意见。学校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学校专家评审组推荐审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考察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及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十)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及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及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等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根据录用通知为准,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入职资格。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六)此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32510 020-81332466(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1332501(纪检监察部)
附件:
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2.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报名情况表(第二批)
3.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临床骨干应聘申报表(第二批)
4. 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5年12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3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