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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缮科】博爱楼侧墙LED发光招牌灯维修或者全部更换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2

一、项目概况

博爱楼侧墙LED发光招牌灯经过第三方专业公司全面检测后,发现电箱在户外没有外壳,内部线路直接裸露,电箱没有通风孔,开关电源拥挤,发热。LED灯模组有死灯和坏灯,由于LED发光模组因使用时间长,光衰情况严重,广告效果不太理想,将全部更换发光招牌灯。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4849.62元以下(含税)(工程量清单请下载附件)。

二、基本建设要求

1、现场安装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格;

2LED广告招牌灯的电源模块须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

3、在原字体上更换灯LED灯光源。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供资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需具有广告招牌设计、制作、安装等项目的施工经验等业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供应商要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未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才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体报价;

6、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采购申请人声明承诺书(下载附件)。

四、程序

1、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到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领取项目相关资料或直接在采购公告下载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可于426日前到南院区实地勘察;

2、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写报价文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盖公章后交至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

3、房屋修缮科初步审核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后,把符合要求供应商的名单提交科室民主议事决策小组讨论,按院内采购、议价程序等相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4、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按医院程序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结果挂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或资格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均为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五、采购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429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2
、采购截止时间:2020429日上午12:00 (北京时间)
3
、议价时间:202042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
、议价地点:院本部房屋修缮科办公室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后勤综合办公室(房屋修缮科)

联系电话:020-34071865 邮箱:nwx34071521@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伍老师

附件:1、/工程量清单.xls  2、/采购申请人声明承诺书.docx

                                                

 

                               房屋修缮科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