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南院区污水处理系统接触氧化池维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南院区污水处理系统接触氧化池维修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总投资45.63万元。
2、项目交货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北路60号内)。
3、招标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污水处理站一级和二级接触氧化池的整改,达到环保要求。
(2)负责所有设备和配件的采购、制作和安装。
(3)负责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和消毒处理系统的调试,水质、噪声、废气达到环保标准和环保要求,通过环保验收。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包项目原有设施拆除,包项目深化设计、按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环保验收等)、包验收所需的第三方检测、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质保期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费用。合同签订后,如因市场原因导致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对招标人的义务。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56328.96元(含税金额,其中非竞争费用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6、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注:(1)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14:30至16:0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1室
联系人:杨科、吕科、毕工
电话:020-81332029、34071710
传真:020-81332803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及本公告第6点“合格的投标人”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递交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
13、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14、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5、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6、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业 主: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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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1332029、34071710 |
传真:020-81332803; |
联系人:杨科、吕科、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