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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内科内分泌实验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二、工程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内科内分泌实验室装修工程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内

四、工期与质量:工期85日历天;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博济楼后座三楼西北角内科内分泌实验室面宽14.15m,进深24.89m,室内净高度达到3.15 m,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墙采用空心烧结砖,内墙为120mm厚隔墙,原来是糖尿病中心(内科内分泌专科),现在准备进行重新布局装修改造,拆除原室内部分隔墙及水电设施、搭建钢结构阁楼、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弱电工程等,面积:322.66㎡(包含:内分泌实验室283.9㎡、质谱室38.76㎡)。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室内部分隔墙、铲除其它隔墙瓷片约159㎡及水电设施、搭建钢结构阁楼17.1㎡、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85,771.9元(含税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5,206.39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余泥外运费用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算不予以调整;暂列金额为人民币42,441.05元 )。

六、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七、承包方式: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由中标人对以上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收、包协助报建,包协调各方面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八、投标人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可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投标文件须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注:(1)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2)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出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报名时原件核查,投标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内)。申请证明办法可在www.yxjcy.com.cn网站查询或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603115、83603237。

7、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8、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九、报名时间:2017年1226日至12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复印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8.拟委派专职安全人员有效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复印件)

9.“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如无法提供可于2018年1月2日前补充提交)。

注: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报名地点: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1

标书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由招标人收取,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书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十二、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联 系 人:杨科

联系电话:81332029

 

 

 

 

招标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