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区门诊及附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遴选公告
我院南院区门诊及附楼改造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拟公开遴选一家招标代理公司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工作。现诚邀具有履约能力、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按本遴选公告的要求前来报名参与。
(注:本次遴选代理为招标代理之代理,负责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工作,非工程招标代理)
一、代理工作内容:
承担我院南院区门诊及附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工作。
项目估算:10000万元
计划工期:24个月
二、参选须知:
1.参选单位应认真理解和确认本遴选公告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不能进入遴选环节。
2.参选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报名单位需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由报名截止时间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递交遴选文件时提供,附于遴选文件内;若无则视为不符合遴选资格,不予进入遴选环节)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3)如报名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代理单位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前来报名并领取招标代理遴选公告及遴选文件。
报名地点:中山楼801基建科
联系人:吕鹏
联系电话:15013151710/34071710/81332029
监督部门电话:81332501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