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前

南院门诊及附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邀请函

发布日期:2016-10-12

    我院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南院区门诊及附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诚邀具有履约能力、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按本邀请函的要求前来报名参与。

一、招标内容:

承担我院南院区门诊及附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工作。

项目估算:10000万元

计划工期:24个月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认真确认本邀请函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不能进入投标环节。

2.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符合本项目服务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

3.优先考虑条件:

(1)有良好业绩或与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有良好的合作经历;

(2)综合评分排名前30位的代理单位;

(3)近三年被评为全国招标代理诚信先进单位,企业在开标前为止无不良行为记录。

4.评标方式:于20161019日我院内部评标,综合评价评定中标单位,遵循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三、标书要求: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1、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4)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

1)参考国家发改委2016计价文件,按市场行为进行报价。

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在20161019日下午3:0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我院。

3、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保证金在领取招标代理邀请函时缴纳,在中标单位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1019日 下午3:00前;

2、投标截至时间:20161019日 下午3:00

3、开标时间:20161019日 下午3:00

4、开标地点:中山楼9楼院长办公室  

5、请有意向的代理单位于20161012日至20161019日前来报名并购领取招标代理邀请函,逾期将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地点:中山楼9楼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李力桢

联系电话:81332507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610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