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第二批)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院内评审结果及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2

各申请人:

我科自发布《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之日起至7月23日17时,共收到了52份申报材料,根据广州市科信局分配的名额,遴选出8名获申报资格者,分别为:张世能(消化内科)、周嘉嘉(小儿外科)、张贺云(肝胆胰外科)、罗年桑(心血管内科)、黄海(泌尿外科)、廖建友(医学研究中心)、杨海弟(耳鼻咽喉科)、张海峰(心血管内科)。请获申报资格者按照以下通知内容进行正式申报。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请凭科研科分配的登陆帐号及密码(已发至邮箱,请注意查收),登陆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apply1.gzsi.gov.cn/)进行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交审核。请务必于8417时前完成网上提交

 

2、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的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申请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项目组成员中35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5、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与企业研发机构(如市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项目负责人除外。查重时请注意结合2015年度市科技第一批申报的情况,凡出现超项,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请申请者遵守限项规定。

 

6、填写申报书前,请注意仔细阅读申报通知、申报说明及所报专项的申报指南。

 

7、所申报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内容、目标及总经费。申报项目若立项,项目合同书中的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需与申报书一致。若有专家论证及市科信局决策意见需调整者,可按专家意见及科信局意见调整。

 

8、项目起始时间为2015年上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必传)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必传)

3.申请人的副高以上职称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推荐人的职称证明;(必传)

4.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5.若有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请提供;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材料;

7.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必传)

 

三、纸质材料递交时间

 

申报书状态显示为“组织单位通过”、生成的文档有“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字样时,即可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无线胶装,需附目录,一式四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签字、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于8月11日(星期一)17:00前报送科研科。

 

特别提醒:为了避免出现漏报或错过申报期的情况,请务必遵守我科的申报时间!

 

联系人:姚翠媚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4年8月1日

 

附件1:科信局通知

附件2: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