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再次征集广州市科普专项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7

各科室:

接广州市科信局通知,因2015年科普专项计划尚有部分专题项目申报数严重不足。为提高科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经研究决定,广州市科信局对科普专项计划部分专题或子专题(包括科普基地建设与开放,科普活动中的科技活动周开幕启动仪式及主题系列活动、科普专题宣传活动、科普旅游和科普成效监测评估,补助已出版的科普作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相关通知转发见医科处网站,请各位注意如下问题:

一、申报要求

1、 所有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见附件《关于发布201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穗科信字〔2014〕113 号)和《2015 年科普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3)

2、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科普基地建设与开放、补助已出版的科普作品专题除外;已经申报2015年第一批科普专项中的科普活动和系列科普作品专题的不能再申报)。凡出现超项,一律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单位注意宣传,并请申请者遵守限项规定。

3、 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的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8岁以下(含58岁)。

4、 不符合指南申报要求和资助范围、重复申报、一题多投及合作协议不落实的项目将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市科信局评审环节。

5、 申报项目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内容、目标及总经费。申报项目若立项,项目合同书中的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需与申报书一致。若有专家论证及市科信局决策意见需调整者,可按专家意见及科信局意见调整。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若有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请提供。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材料。

6、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如自筹资金承诺函等)。

三、时间节点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网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下午5时。

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83491531。

2、纸质材料的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网上申报进度,当申报书可以生成正稿,即可打印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附目录,一式五份,其中需有原件至少1份,请标注),承担单位 审核盖章(单位公章均要求红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并将《申报书》及申报材料附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请于2014年7月17日下午5时将申报书报送科研科。

联系人:姚翠媚            联系电话:81332402 邮箱:syskyk02@163.com

                                                                      科研科

                                                          2014年6月27日

 

附件:转发广州市科信局关于再次征集广州市科普专项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