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7

各科室:

  为做好推荐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请各科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的组织工作,具体要求请参见穗科信字〔2014〕53号文(附件)。今年将继续通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系统”( http://www.gzsi.gov.cn/)进行项目推荐和申报工作。

请有意申报者尽快拟推荐项目完成成果鉴定和成果登记。按市科信局的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下午5:00前。

纸质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交科研科,除准备齐科信局所需材料份数外,医科处及科研科还需存留各一份推荐材料复印件,便于存档管理。谢谢!

 

 联系人:王美琼

                                                    科   研   科

                                                  2014年3月25日

 

附:

 

关于推荐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4〕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推荐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资格和要求

  (一)推荐人资格。

  1. 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 省、市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和人民团体推荐;

  3. 国家驻穗部门,省、市企事业单位等推荐;

  4. 两名以上科技专家(指至少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及1名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

  (二)推荐要求。

  推荐人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同意后,方可推荐候选人或项目。

  二、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要求

  (一)地域性要求。

  1.由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市属事业单位(以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研究开发,并应用推广的成果;

  2.与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市属事业单位合作研究,并开发应用的成果;

  3.承担并完成我市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应用于本市的成果;

  4.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是指上述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二)受理范围要求。

  1.推荐项目必须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简表》(见附件第40页)。

  2.已经获得了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参加本年度的评奖活动。

  (三)时效性要求。

  1.科技成果评价必须是2011年1月1日后,2014年4月15日前获得通过的。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成果鉴定、项目验收、项目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

  2.应用技术成果必须推广应用一年以上。

  3.基础理论成果相应论文、专著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表(出版),并已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引用或评价。

  4.涉及审批要求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压力容器等),必须提交2013年1月1日前已获得批准的相应行业许可证证明材料。

  5.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必须提交2013年1月1日前通过的整体工程验收报告。

  6.科技成果查新报告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

  (四)知识产权要求。

  1.候选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获得动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形式公开发表,并得到同行认可。

  2.候选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一致同意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3.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五)申报单位和完成人要求。

  1.项目申报奖励的单位和完成人应与相应科技成果登记的单位和完成人完全一致,但允许科技成果登记的单位和完成人书面同意放弃奖励申报。

  2.科学技术进步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个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的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3个。申报奖励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完成人排序。

  三、材料填报的要求

  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推荐、受理、评审、查询等工作全流程实行网上管理。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http://www.gzsi.gov.cn/)“科学技术奖申报”栏《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中自行注册、填写申报项目信息资料,并打印《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一)填写要求。

  候选人所在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突出贡献奖应突出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突出候选人对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2.基础研究项目应突出其发现所具有的重大科学价值,以及被自然科学界公认的程度,同时提供主要论著的他引(不含自引)情况。

  3.技术发明项目应突出其发明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并提供由知识产权授权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有效证明,详细注明授权(申请)项目名称、知识产权类别、国别、公告号、授权号、申请号等。

  4.应用技术项目应突出其技术的创新程度、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二)材料要求。

  1.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材料包括:

  (1)《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推荐书》。

  (2)近五年以来的项目获奖证书和本市财政、税务部门出具的利税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2.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材料包括:

  (1)《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推广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

  (2)填报《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简况表》。

  (3)推广应用证明材料按《应用证明》表模板填写,并盖应用单位公章上传到系统。

  (三)附件要求。

  附件需以JPG格式(大小不超过460*620像素)或同类附件先合并为单个WORD文件(大小不超过3MB)上传。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

  (四)装订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经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附件需与以JPG格式图片格式或PDF文件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五)报送要求。

  1.书面推荐材料正本1份、《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简况表》3份送各推荐单位,加盖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推荐人是2位科技专家的,专家应亲自签名。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推荐单位需提交《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请按不同奖励类别、不同专业评审组分页填写所推荐的项目。

  四、推荐项目受理

  项目受理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服务与管理处)负责。各推荐单位请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至2014年4月15日下午5: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4年4月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三)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 号306 室(注:因修地铁,只能从天河路转入天河东路,不能从天河北路转入)。

  (四)联系方式:

  市科信局:何国钧 83124052

  受理窗口:韩静芳 87570334;钟 贵 85514199

  系统支持:谢 勤 83491531;何 欢 13016095190

  附件:《2014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3月10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