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省自然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各申请人:
2013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现将申请书主要填写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 封面
1、项目类别:填写“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博士启动”或“杰出青年”。
2、“项目名称”填写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
3、依托单位:中山大学(北校区);邮政编码:510120;通讯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单位联系人:王美琼/姚翠媚;单位电话:020-81332402。
二、 简表
1、 研究期限:
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填写2013年10月-2015年10月;
重点项目填写2013年10月-2016年10月;
杰青项目填写2013年10月-2017年10月。
申请书中的年度研究计划栏请按照以上时间安排。
2、我单位实验室主要有3个:医学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恶性肿瘤基因调控与靶向治疗重点实验室、心电生理与心律失常实验室。类别皆为“其它”。
3、申请者所在单位全称:中山大学北校区;学院(所):孙逸仙纪念医院。
4、项目组情况栏:无合作单位者,“所在单位”全称填写“中山大学北校区”;如合作单位为中山大学以内的其他学院,则填写“中山大学”;合作单位是校外的医院(学院),应填写至一级单位(如某某大学)。
5、人员统计:按填写的申请者及各成员的职称统计。
6、参加单位数:无合作单位,应填“
7、人员查重情况:请登录系统后在页面左侧的导航“申报管理——查重”处输入需要查询的人员姓名进行查重。目前系统中可查询人员在研/参加项目的情况,但不能查询到今年申报、参与申报的情况。省基金委管理办法规定,每人“申请+在研+参与申请”的项目数最多只能为3项,其中面上项目(指自由申请、博士启动)最多2项,杰青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为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包括申请和在研)的项目数不限。请务必自行在系统中进行查重。
三、 经费预算栏
只要有支出,必须在右边的“备注”栏简要说明经费用途,其中“劳务费”栏填写“用于直接参加本项目研究生或博士后的劳务费”或“劳务费”,博士启动、自由申请项目的劳务费应不超过申请经费的15%,重点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10%;不能出现加班费、补贴等字眼;“管理费”栏填写“依托单位组织和支持本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或“管理费”,管理费=申请经费的5%(其中重点项目、杰青项目管理费不得超过1万元);各项支出的小计及总支出合计必须正确填写。(其它详细说明请参考《经费管理办法》)
四、在线填写申报书概要及上传离线填写的申报书后,请记得点击提交申报书!状态为“正在审核”时,才是提交成功。
五、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书状态显示“基金委已受理”时,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书(注意有水印)及相关附件(其中一份标注原件)于4月18日前交到科研科,如有合作单位,需在“合作单位”栏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双方公章的合作协议书附在申请书后面(中山大学各附属院系之间合作无需加盖公章)。
六、各类别纸质申报材料特殊要求:
1、自由申请:如有已结题的省自然项目,需附上该项目相关论文3篇;
2、博士启动:需附博士学位复印件;(博士后需附承诺函)
3、重点项目:如有已结题的省自然项目,需附上该项目相关论文3篇;附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
4、杰青项目:(1)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其中可以有一名本单位(包括中山大学及二级单位)专家推荐,专家推荐表、申请人学术品行证明(原件)。(2)申报人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3)论著复印件(含刊物首页、目录、正文首页),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其它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结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扫描文件;专利证明材料。⑷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申报书填写的先后顺序装订。
科研科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