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度省自然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递交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3-21

各申请人:

2013年所有项目通过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网址http://gdsf.gdstc.gov.cn/),现将申请书主要填写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   封面

1项目类别:填写“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博士启动”或“杰出青年”。

2项目名称”填写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

3依托单位:中山大学(北校区);邮政编码:510120;通讯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单位联系人:王美琼/姚翠媚;单位电话:020-81332402

二、   简表

1、    研究期限

自由申请、博士启动项目填写201310-201510

重点项目填写201310-201610月;

杰青项目填写201310-201710

申请书中的年度研究计划栏请按照以上时间安排。

2、我单位实验室主要有3个:医学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恶性肿瘤基因调控与靶向治疗重点实验室、心电生理与心律失常实验室。类别皆为“其它”。

 

3申请者所在单位全称:中山大学北校区;学院(所):孙逸仙纪念医院

4项目组情况栏:无合作单位者,“所在单位”全称填写“中山大学北校区”;如合作单位为中山大学以内的其他学院,则填写“中山大学”;合作单位是校外的医院(学院),应填写至一级单位(如某某大学)。

5、人员统计:按填写的申请者及各成员的职称统计

6参加单位数:无合作单位,应填“1(中山大学各个学院、附属医院间合作不算合作单位);如有合作单位,则往上叠加

 

7、人员查重情况:请登录系统后在页面左侧的导航“申报管理——查重”处输入需要查询的人员姓名进行查重。目前系统中可查询人员在研/参加项目的情况,但不能查询到今年申报、参与申报的情况。省基金委管理办法规定,每人“申请+在研+参与申请”的项目数最多只能为3项,其中面上项目(指自由申请、博士启动)最多2项,杰青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为1项。研究团队的每位核心成员均视作申报人或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参与(包括申请和在研)的项目数不限。请务必自行在系统中进行查重。

三、    经费预算栏

只要有支出,必须在右边的“备注”栏简要说明经费用途,其中“劳务费”栏填写“用于直接参加本项目研究生或博士后的劳务费”或“劳务费”,博士启动、自由申请项目的劳务费应不超过申请经费的15%,重点项目和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10%不能出现加班费、补贴等字眼“管理费”栏填写“依托单位组织和支持本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或“管理费”,管理费=申请经费的5%(其中重点项目、杰青项目管理费不得超过1万元)各项支出的小计及总支出合计必须正确填写。(其它详细说明请参考《经费管理办法》)

在线填写申报书概要及上传离线填写的申报书后请记得点击提交申报书!状态为“正在审核”时,才是提交成功。

 

、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书状态显示“基金委已受理”时,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书(注意有水印)及相关附件(其中一份标注原件)于418日前交到科研科,如有合作单位,需在“合作单位”栏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双方公章的合作协议书附在申请书后面(中山大学各附属院系之间合作无需加盖公章)。

六、各类别纸质申报材料特殊要求:

1自由申请:如有已结题的省自然项目,需附上该项目相关论文3篇;

2、博士启动:需附博士学位复印件;(博士后需附承诺函)

3、重点项目:如有已结题的省自然项目,需附上该项目相关论文3篇;附申请人曾主持的国家或省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合同书,如项目已结题需附上结题批复复印件

4、杰青项目:1)省内两名相关领域正高职称专家,其中可以有一名本单位(包括中山大学及二级单位)专家推荐,专家推荐表、申请人学术品行证明(原件)。(2)申报人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3)论著复印件(含刊物首页、目录、正文首页),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及其它科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结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扫描文件;专利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申报书填写的先后顺序装订。

 

科研科

20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