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药品供应链服务延伸项目公告
根据《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及《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药品物流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我院将开展药品供应链服务延伸项目,邀请有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参加合作伙伴遴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及GSP认证证书。
2、依法依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药品品种齐全,确保质量、确保及时供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4、有开展三级综合医院药品物流延伸项目的实施经验
二、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药学部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药师,020-81332451
4.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纸制资料一式两份,分别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同时附上电子版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企业相关参加人员身份证明;
(4)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出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企业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反映出全年销售额;
(8)企业已开展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医院签订协议复印件;
(9)医院要求的补充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报名企业将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一次性提交;
2、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