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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电梯维保(院本部+南院区)

发布日期:2018-05-1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编号:LL2018051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电梯维保(院本部+南院区)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3.45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数量

最高限价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电梯维保(院本部+南院区)项目

一年

60

人民币73.45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一年。

3.服务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与南院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

四、投标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经营范围需包括: 电梯设备维修或者维护保养等 (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证书(类型含:乘客电梯维修安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自2015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5 29 1400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收二次报价,投标文件为唯一报价)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529 140000

九、开标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银行宿舍6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银行宿舍6楼)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钟老师/李老师  81332503/81332365

 

附件: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电梯维保(院本部+南院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