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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南院区逸仙楼负四楼新风机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13

一、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范围有机电设备安装或者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二、用户需求书: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逸仙楼负四楼新风机改造项目

2、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清单及报价格式:

   见附件报价表。报价采用最高限价方式,维保费不得高于104668元,再根据列项单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4、施工期限:2018// 日至2018//日(设备到货后,半个月内完工)

5、施工要求:

1)拆除原有的新风机设备以及部分通风管道等设备设施;

2)安装新的风量适合的新风机以及风管等设备设施;

3)施工期间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尽量减少对科室影响;

4)每天施工完毕要清理好现场卫生,拆除下来的设备设施要按照甲方要求搬迁至指定位置或者清走(费用已含在报价内);

5)质保期2年,投标方承诺在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所有零配件免费更换;

6)乙方承诺免费培训甲方维修保养人员设备操作方法;

7)加装活性炭去味过滤器,并提供采购渠道,方便我院日后维护更换;

8)现场勘察时间:201841714时至17时。

6、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甲方审计部门核实工程量后付工程款总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经甲方检验无使用故障30日内支付质保金款项。

 

三、投标须知:

2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员:

          1)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18420 下午5点整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803房总务科

3)联系人和电话:钟老师81332503

       3、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谈判,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并在医院网上公示。

 5、投标资料包含应包含以下资料,如有缺漏,则导致投标无效:

   1)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公司简介

3)工作人员资质证件

4)其他医院成交记录(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5)报价表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请务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不接受邮寄投标。

8)请按要求的项目等相关资料密封,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报价表.xls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