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环保回收服务需求院内公开议价竞标公告
为规范医院废品回收工作,现采用院内公开议价竞标的方式,招募一家废品回收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塑料输液瓶(袋)、废医用玻璃瓶、纸皮等回收
二、项目地点:1、(院本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2、(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环保回收服务的废品包括塑料输液瓶(袋)、废医用玻璃瓶、废弃药品包装、纸皮(需按要求毁形)、报纸、塑料包装、废布等。医院提供回收物暂存点。
塑料输液袋(瓶)、废医用玻璃瓶是指对医疗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废医用塑料输液袋(瓶)、废医用玻璃输液瓶进行回收和规范处理服务,确保回收物得到环保、规范处理和确保报废资料不外泄。
四、项目内容:
1.塑料类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塑料输液袋(瓶)。
2.玻璃类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废医用玻璃瓶。
3. 纸皮、一次性餐盒类
药品、器材包装盒、一次性餐盒、病案资料要求毁形处理的。
4. 废布草类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或具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项目的批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按时回收、运走。运走前须按相关规定对废旧纸箱、药盒作毁形处理。
4. 有固定的满足服务要求的运输车辆。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七、服务要求:
1. 对回收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及消防等要求和规定。以不危害人体健康为原则,不能用于原用途。再生产产品的用途,禁止用于食品和医疗卫生用品行业,用途限于:医疗废物包装袋、周转箱;汽车工业零配件;塑料地毯、地胶;工业用具包装盒等。如果中标方违约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 禁止回收招标人的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及医疗垃圾。
3. 每次回收,中标方开具收购清单,双方人员签名确认。
4. 中标方工作人员须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
5. 中标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按时回收、运走招标人产生的可回收物,不得造成可回收废物库存过多,造成积压。运走前须按相关规定对废旧纸箱、药盒作毁形处理。
6. 中标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的自我防护工作,并确保院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 中标方需配置负责收集、运送、暂存和外运处置所需的人力、运输工具、包装袋等。
8.回收单位必须上门回收纸皮的科室有药房、静配中心、供应室、食堂、急诊科、行政办公室、库房。
八、商务要求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和玻璃输液瓶等的回收的单位。
九、采购价格
报价起点14200元/月(含院本部、南院区)。
十、回收交接要求
1. 废医用塑料输液袋(瓶)、废医用玻璃输液瓶必须每周清运两次,纸皮等废品每天清运。
2. 中标方每月5号前将上月的回收清单(废医用塑料输液袋(瓶)、废医用玻璃输液瓶)给采购方。
十一、费用结算要求
1. 中标方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人保证金2万元,合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 中标方每月5号前交上月的货款给招标人。
十二、投标须知:
1、递交投标资料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员:
(1)递交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 下午3点整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楼803房总务科
(3)联系人和电话:钟老师、彭老师 81332503
3、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谈判,最高价中标,并在医院网上公示。
5、投标资料应包含以下资料,如有缺漏,则导致投标无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授权书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人联系电话;
(3)投标报价单盖公章;
6、投标资料装袋密封、盖章要求:
将含有报价单的所有投标资料一式5份装入密封袋,密封并盖封口章,并在密封袋上写上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