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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商铺招租公告(2018年1月23日已发)

发布日期:2018-02-01

一、招租内容:

晓港东马路1-8号自编2号、6号临街商铺

面积:2号商铺:36.26平方米

6号商铺:9.25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

1、租金实行最低限价,通过竞争性谈判,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招租,2号商铺租金不得低于3600元/月,6号商铺租金不得低于1450元/月水电费另计。预收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贷押金,每月的15日前支付租金;

2、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租金每年递增3%

3、商铺不得用于餐饮或堆放危险品,不得从事构成环境噪音及污染物排放等非环保行业;

4、承租方生产经营需要的合法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租用期间的一切安全、卫生、环保、垃圾处置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我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医院只提供场地,承租方在不影响我院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及场地结构的前提下,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并征得我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

6、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他人使用;

7、承租方在租赁期满退租前需原样修复;

8、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第3-7条要求,一经发现,我院有权利要求承租方立即做出相应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给予扣罚相应租金的处理。

三、租赁申请人的条件:

1、具备租赁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如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誉良好,符合我院的经营要求者优先考虑);

2、非广州市户口自然人需有具广州市户口和稳定收入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3、竞租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须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承包期满时,若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押金全部无息退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4日(节假日不办公)

受理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2、报名和提交资料地点: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报价单(租金/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请提供)

4、联系电话:020-81332503     联系人:总务科梁老师、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