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及微信管理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0-04-30

各(潜在)响应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对(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及微信管理平台开发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响应。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0年04月30日至2020年05月09日5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及微信管理平台开发服务/ 2020WL-16)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课题/中央财政经费

三、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最高限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及微信管理平台开发服务

1

55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响应无效。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响应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响应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响应体响应。

4.响应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5.响应人不得转包,分包、外包响应标的主体。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人应当在2020年04月30日至2020年05月0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登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登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网络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电话:020-81332305

联系人:罗小姐

六、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2日15时00分00秒(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纸质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响应地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网络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纸质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响应地址,采购方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5月22日15时0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岭南楼1A层网络中心(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20-81332305

联系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

邮编:510120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0 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