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党籍管理

发布日期:2013-04-17

一、党籍(党员资格入党时间):申请入党的同志经支部大会通过,上级党委批准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二、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起算。

三、退党、脱党

(一)自动退党:(党员权利)本人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劝其退党;党员不履行义务,不符合条件,经教育不改者,应劝其退党。劝其不退,可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党员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可确认为自动脱党,按规定程序除名。

四、出国党员

(一)出国出境定居后,即停止党籍,回国后原则上不恢复党籍,可申请重新入党。

(二)预备党员出国(境),要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回国后,党组织对其在国(境)外表现情况进行了解,按规定讨论转正问题。

(三)短期出国:关系保留;

(四)回国党员的组织生活恢复,党籍问题;

(五)如期回国的:向党组织汇报出国(境)情况,党组织了解其国外情况,无问题可恢复党员组织生活。

(六)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出国留学回国党员:经了解在国外无问题,预备党员可按期转正。

(八)党员出国前党组织要找其谈话,在国外期间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