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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化学试剂消毒剂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7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为满足医院临床需求,拟对我院化学试剂、消毒剂供应商进行遴选。
一、报名基本要求
- 化学试剂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消毒剂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消毒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公司,直接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授权书;
- 依法依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化学试剂、消毒剂品种齐全,确保质量、确保及时供应;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并能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二、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门诊部一楼药师门诊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药师,13751322485
三、上交资料
纸制资料一式两份,分别密封。所有上交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一旦上交密封的资料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及修改资料,敬请注意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并请准备好相关资料的电子版以备随时上交使用。注意:以下材料按顺序分别单独封存包装。所有复印件盖公章原印章)
(1)资质资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 化学试剂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 消毒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消毒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同时提供消毒剂生产厂家证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消毒产品)、代理商授权书、安全评价报告书等。
-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2)技术资料
- 经营企业注册资金、2020年全年销售额及依法缴纳税收收等证明;
- 2020年至今的仓库租赁合同,仓储的平面图、质量保证相关管理文件及质检记录等;
(3)附件资料
- 化学试剂供货商提供附件1常用危化品目录品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经营范围和具备易制爆化学危险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附备案品种)等以及附件2常用化学试剂类目录品种相关资质;
- 消毒剂供应商提供附件3消毒剂目录品种的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四、注意事项
- 请各报名企业将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一次性提交,一旦上交密封的资料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及修改资料,敬请注意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 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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