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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是由广东省委主导,深圳市政府出资在汕尾市援建的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是深圳市对口援助汕尾市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地址: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因管理业务需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部分临时性、辅助性岗位或替代性的岗位拟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现需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编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2021SSHR-1)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遴选符合要求的单位作为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劳务派遣服务的供应商。

劳务派遣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45元/人/月,预计派遣人数约为160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59200元/三年,采购人根据需求分批分量派遣,结算时按实际派遣人员数结算。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响应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 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说明:标注“★”的条款为评标时不可偏离条款不允许偏离,为无效响应条款。

1.在服务期限内,由响应人向采购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岗位设置见下表,派遣员工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各岗位劳务派遣人数和派遣时间视采购人实际需求而定。

2.采购人与响应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录用劳务派遣员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由响应人委托采购人根据需求和要求组织派遣员工招聘;

(2)由采购人进行派遣员工推荐;

(3)由响应人根据采购人制定的岗位要求组织招聘派遣员工,响应人对外招聘派遣员工,应以自己的名义免费发布招聘信息,但可注明“通过派遣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字样,信息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核对后方可发布。招聘工作由采购人协助响应人进行,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供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为拟录用的派遣员工;

采取以上任一方式由采购人决定。新招聘的派遣员工,还须根据采购人体检要求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由员工个人负担),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录用的劳务派遣员工。

3. ★ 响应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份给采购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响应人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聘、录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用工档案的保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收代缴、计划生育管理、发放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处理保险理赔、个税代扣代缴、出具个人相关证明、处理劳动纠纷等。

5. 响应人应建立派遣员工人员信息库,每月及时更新并维护人员信息,并交付给采购人进行备案。

6. ★ 响应人应按采购人的有关薪酬管理标准按时足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待遇,并于当月将相应的工资待遇发放清单提交给采购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 响应人应在员工工作所在地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并办理相关转移和待遇申领手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 响应人负责教育、督促派遣员工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岗位安排,遵守采购人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采购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工作任务。

9. ★ 响应人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及时响应上门驻场服务: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用工手续办理等;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上门驻场服务:协助处理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岗位调动、劳动争议,并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 响应人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就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委托采购人进行,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响应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待遇。

11. 响应人应及时掌握国家、广东省和汕尾市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12. 响应人应加强对派遣员工保密意识的培养,以切实保护采购人与响应人的商业秘密。

13. 响应人应与派遣员工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并对派遣员工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督促及检查。采购人若发现派遣员工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响应人并配合响应人做好当事人的处理,计划生育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14. 如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响应人负责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等相关手续。

15. 响应人负责派遣员工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16. ★ 响应人负责解决派遣员工的劳动纠纷,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7. 响应人应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8. 采购人有权通过抽查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发放表、社保缴费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来检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如发现违规,视情节严重,责令整改或有权终止合同,不视为采购违约。

19. 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 五、费用及支付

1. 采购人按响应人所报每人/月/元的服务费标准和实际派遣人数向响应人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根据广东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分散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因实际派遣人数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其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按实际缴纳情况支付。

2. 采购人应承担以下劳务费用:

(1)实际派遣员工工资待遇;

(2)实际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

(3)服务费:按实际派遣人数支付(派遣期不足15天的,派遣费用按半个月计算;派遣期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派遣费用按1个月计算)。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残疾人保障金按规定标准执行,按实际缴纳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规定执行。

3. 劳务费用结算

(1)上月实际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及服务费:由采购人在每月的__20__日(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前向响应人支付本月费用,支付前提:响应人须至少提请7个工作日提交合法发票由采购人办理付款。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响应人支付费用。

(2)上月实际派遣员工工资待遇费用:采购人于每月12日(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前将对派遣员工的上月考勤、考核结果、工资应发标准提交响应人,并根据应发标准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待遇费用。响应人以此制作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发放表,于每月__15__日(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发放派遣员工上月的工资并将发放情况抄送采购人。支付前提:响应人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合法发票交由采购人办理付款。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响应人支付费用。

(3)响应人须保证按照采购人支付的工资待遇如数发放给派遣员工和每月按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采购人有权监管工资发放和五险一金参保和缴纳情况,如响应人不按照采购人支付的工资待遇足额发放给派遣员工的,不按时缴纳五险一金的,采购人有权对响应人按克扣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罚金可在响应人的服务费中扣减。   

4. 响应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存清单等;

(2)响应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对劳务派遣服务费进行报价,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45.00元/人/月。该费用已包含本项目劳务派遣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服务费及税金等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响应文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供以下响应文件,所交材料须加盖公章:

  1. 报价函(本项目仅就派遣服务费进行报价)。
  2. 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第三点响应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材料。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参加遴选的其他证明材料。

      5.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正、五副)装入密封袋,密封并盖封口章,并在密封袋上写上响应人名称、联系电话。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时30分00秒(注:当天9时30分开始受理纸质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响应地址):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地址:汕尾市城区火车站片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行政科研楼1楼会议室(纸质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响应地址,采购人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时30分00秒。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吴老师,联系电话:0660-3863338、0660-3863337。

第二部分  评标方法

详见附件1:第二部分  评标方法

第三部分  劳务派遣合同

详见附件2:第三部分  劳务派遣合同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