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工程年度造价咨询服务(2026年度)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工程年度造价咨询服务(2026年度)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编号:ZCB-2026004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工程年度造价咨询服务(2026年度)
三、项目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报价要求 |
| 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工程年度造价咨询服务(2026年度) |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具体委托项目服务期限直至该委托项目完成全部咨询流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正式成果文件为止 |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且下浮率≥20.00%),参考粤价函【2011】742号文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下浮报价,不区分收费项,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 2、有效响应人的评审价为(100%-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小于 20.00% 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
项目概述:2026年采购人全院拟实施的基建项目中,需提供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其施工合同总金额约3900万元;需提供工程结算初审咨询服务的项目,其施工合同总金额约5300万元。上述项目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值,可能因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如方案调整、需求变更)发生变动,最终服务范围及内容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需求为准。本项目服务期内的造价咨询服务总费用为各独立工程项目所产生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之和,项目服务期内的咨询服务总费用不得超过62.42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人服务期内承接项目的具体数量和额度,供应商需充分考虑项目风险。
1、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服务期内工程费用在20万元以上或相对复杂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按对应工程的编制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标准,有关计价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公正、客观地对土建、安装、装修、弱电智能系统、幕墙、市政、园林等工程预算进行编制(含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对工程的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必要时为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争议纠纷咨询服务、工程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的咨询服务等(具体项目及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响应无效。
2、项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和花都院区(花都区镜湖大道11号)等,视具体项目而定。
3、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备注:(1)在项目服务期内累积结算金额达到62.42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时,合同提前终止,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成交人提供服务。
(2)服务期限届满时,结算金额未达到62.42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的,按实结算,合同终止。
(3)合同期届满前成交人已承接的委托项目,若至合同期届满尚未完成,成交人需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直至该委托项目完成全部咨询流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正式成果文件,相关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不再因服务周期延长额外支付合同约定外的费用(另有补充协议约定的除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与响应人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出具报名邮件截图,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中“报名资料格式模板”。
五、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邮件正文: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联系邮箱。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报名资料格式模板”。
6、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我院采购过程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答疑回复的电子送达地址;电子文书成功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工
电话:020-81338019、81338035,工作日8:30-12:00、15:00-17:30,其余时间请勿电联!谢谢!
电子邮箱:sysmhzcb@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06室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邮编:510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026年1月19日12:00,广州市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06室。
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印制。
2、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电子文件以及盖章扫描PDF版电子文件提交邮箱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12:00。
(1)请响应人对电子文件压缩包进行加密处理,密码可在响应文件目录页下方空白处打印“电子文件密码:******”。
(2)如未及时提交邮件的,其响应可能视为无效。
3、纸质响应文件原则上接受快递形式递交。如若采取快递寄送,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人无需出席评审会)。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6年1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3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