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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区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24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北院区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2012ZWK(空调末端)
  2.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北院区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
  3.    招标服务名称及期限:

 

项目名称

数量

北院区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维保服务

一年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格和能力承接本项目全部内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制冷设备安装、维修或养护的资质。

(5)有广州地区同类型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维保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有制冷设备维修专业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提供上岗证复印件及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

(以上资料盖公章,原件备查)

  1. 采购人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2年12  月 24日至2013年 1 月 14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1:30 (北京时间)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广州地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3室

电话:020-81332503、81332365

传真:020-81332503

联系人:彭先生

采购人不接受邮件形式的投标。

  1.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 1 月 15 日当天 上 午投标截止时间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有效证明资料)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901会议室

  1. 开标时间:2013年1 月15 日9: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901会议室
  3. 现场勘查时间、地点:2013年 1 月 8 日9:00—11:30(9:00在纪念碑旁集中),过时不候。
  4. 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7.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查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地    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3室;

          电    话:020-81332503、81332365;

          传    真: 020-81332503;

          Email:81332503ZWK@163.com

         联系人: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