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办公用房加固(自编:银行宿舍改造工程)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卫生部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办公用房加固(自编:银行宿舍改造工程)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办公用房加固(自编:银行宿舍改造工程)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联系人: 吕工 联系电话: 020-81332029
招标监督机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监察科
投诉电话:020-81332501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950万元。
五、 资金来源:国拨+自筹。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结构加固、室内外装修和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招标规模: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 5 月 10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 5 月 11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科(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大院中山楼801室)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5、投标人自2007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申请证明办法可在www.yxjcy.com.cn网站查询或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603115、83603237。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结果在招标人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期间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监察科 署名投诉,投诉电话:020-81332501,地址: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参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招标方式。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